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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的通知
2023-10-17 14:11
来源: 安委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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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践行“两个维护”,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全社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各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并保证建设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成效。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危险源、风险点排查、辨识,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将双重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强化过程考核。全面落实政府和行业部门、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全链条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全面做好风险辨识。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客观存在、相对独立、环节清晰、易于管控”的原则,以生产系统为单元,按照工艺流程顺序,充分考虑人、物、环境、管理四种因素,发动全员围绕选址布局、工艺流程、物料场所、所有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等,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后果及社会影响大小,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并建立台帐,绘制本单位“风险平面分布图”和电子分布图,对风险点从高到低依次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重大风险应当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建立台帐,明确分级管控责任,绘制平面分布图,纳入行业安全重点监管任务。

(三)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点,要以约束人的行为、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确保作业环境人身安全与健康为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要求,从工程技术、设施装备、个体防护、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培训教育等各个方面编制科学严密、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对风险点实施有效管控。以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为原则,结合企业组织架构,明确每一个风险点的管控责任人。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上一级可以提级管控下一级风险。

(四)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和风险告知。对风险点的管控责任、措施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容包括风险点名称、类别、等级、管控措施、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作为企业风险管控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分层级对风险进行告知,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同时,要为员工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地提示岗位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及报告方式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告本行业重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提醒管控责任人定期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巡查。

(五)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基于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按时限要求认真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加强过程管控,整改结束后要逐一验收销号。

(六)建立完善双重预防制度。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定期风险辩识评估制度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层级、落实管控措施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限;风险、隐患双报告制度,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的程序、要求;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具体内容、培训考核及登记统计等;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

(七)强化动态风险管理。对检维修过程中有限空间、高处、动火、吊装、临时用电、危险物品装卸等危险动态作业、临时性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和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在重点作业环节和作业岗位,要大力推行“双人作业、手指口述、书面确认、专人确认”等多种安全确认、动态监管制度,有效掌控各类风险的安全管控状态。行业部门应当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点实施动态监测监控,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年度对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及时完善措施、治理隐患问题。

(八)持续改进提升。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要确保建设质量和有效运行。在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对体系运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当企业工艺、设备、材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辨识,更新风险信息和管控清单。鼓励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动高危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

三、工作措施

(一)企业对照自查(即日起至1031日)

各县区、各部门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以及《汉中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汉市安委会发〔20238号),开展自查。已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要组织开展复核完善,根据生产条件环境变化进行修订完善;对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要迅速建立。

(二)部门集中执法(111日至1130日)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执法方案,对各自主管的行业企业开展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对企业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罚”。

(三)市县督导检查

市县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综合督查组、暗访组,把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情况纳入重点督查、暗访内容,持续对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企业自查未发现、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对排查整治工作不主动、不认真的单位进行事前问责,督促企业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意义,按照《安全生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积极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县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及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总体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紧盯机制建立与运行情况,认真检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高风险控制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相关奖惩考核落实情况。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办整改,并现场复核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题库,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导及执法检查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同时检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情况,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知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和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四)强化信息沟通。请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分别于1031日、1130日前将本行业、本辖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情况及对企业的约谈、处罚、停业整顿等问责案例)书面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汇总情况报市安委会主要领导。

(五)强化奖惩考核。市安委会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实施严格考核。年底前,市安委办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企业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届时将对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整改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市安委办联系人:陈思怡;电话:2626901;电子邮箱:282942600@qq.com

            汉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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