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和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密集期、能源保供高峰期,返乡过年、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大幅增多,春运安全压力陡增,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爆炸、火灾等风险上升,烧煤烧碳取暖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容易发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春节及2月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近期典型事故案例
1、1月2日,省道530线湖南浏阳荷花街道建新村路段发生一起货车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公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
2、1月6日,陕西榆林市定边县郝滩镇集镇南巷发生一起疑似因使用煤炭炉取暖中毒事件,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3、1月11日,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厂内污水处理池空间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现场施工人员3人死亡、3人受伤。
4、1月12日,河南平顶山市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遇难。
5、1月19日,河南南阳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人遇难,1人受伤。
6、1月20日,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粉尘爆炸,造成8人死亡、8人轻伤。
7、1月23日,云南省大理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宾川县境内施工场地上一面包车与一小货车相撞,造成8人死亡。
8、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9、1月2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气象局西巷德都豪日娲餐馆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二、我市春节及2月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示
(一)消防。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需求增大,火灾风险增加。部分老旧小区、商住混合体、地下公共建筑、“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基础薄弱,电线私搭乱接、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小火亡人”防控压力和难度增大。要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和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等教训,结合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以及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学校、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体育场馆、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混合经营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居住场所等火灾易发部位,重点排查消防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施工作业、电气设备线路老化、装修材料选择、疏散通道管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等方面的问题不足。
(二)道路交通。今年的春运,返乡过年、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人流量预计会大量增加,加之低温雨雪冰冻、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多发,路面易结冰、打滑,车辆难以掌控,发生道路交通肇事概率加大。要加强春节寒假期间大客流、大车流的安全风险防范,聚焦“三站一场”(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台、飞机场)“两客一危”(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高架、环线、乡村道路、进出城关口、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管控,落实除雪除冰防滑等安全应急措施,科学合理分流,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三)文化旅游。春节临近,群众出行出游意愿强烈,各类文化活动、旅游景区、大型娱乐场所、亲子乐园、网红打卡地等将出现客流高峰,易引发踩踏事故,且电梯、游乐设施等设备进入高频率使用期,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存在严峻考验。要对重点旅游场所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游船(艇)、旅游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要严格审批春节灯会、庙会等民俗活动和焰火表演等,提前布置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现场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现场人流监测和管控,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对自发组织、未备案的大型群众活动,提前介入、严格管控,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城镇燃气。岁末年初,正值冬季用气高峰期,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易发多发。要加强对全市燃气生产、储运、使用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突出抓好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严防违规作业引发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燃气输配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等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重点检查供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用户燃气设施、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入户安检制度,深入开展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常识宣传工作;不得提供经营性气源给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等行业用户。
(五)建筑施工。建设施工企业可能会因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违法施工作业引发事故的风险攀升,加之低温雨雪天气易导致作业人员打滑,部分施工现场防滑防冻措施落实不到位,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风险高。要突出抓好高空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等现场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防冻、防滑、防大风等措施,加强防打击、防坠落、防中毒窒息等安全管控,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行为,确保建设施工安全。紧盯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加强方案编写、论证、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管控,加强临边洞口防护,强化高坠事故防范情况。要加强建设项目办公场所、板房宿舍、食堂等非施工区域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六)危险化学品。冬季天气寒冷,在生产、搬运、搅拌、分装、运输等过程发生爆燃的风险上升,加之各类企业停工复产,存在检维修安全风险以及人员复工后新的劳动组织风险;受节日氛围影响,易出现巡检人员不按时巡检、中控人员睡岗脱岗、重点岗位人员随意代班换岗等违规现象,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增大。要吸取化工装置带病运行、化工生产风险辨识不够、设备健康档案运用不足等教训,聚焦爆炸、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区域,重点检查操作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开停车方案、动火作业审批等方面。要围绕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督促企业落实好防凝、防冻、防火、防爆措施,加大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要严防巡检人员、中控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等出现“三违”现象。
(七)工贸。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多发,员工视觉、听觉、手脚灵活性受影响,容易出现操作不规范等现象。同时,进入冬季生产后,设备故障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危害。要深刻吸取江苏常州“1·20”粉尘爆炸事故暴露出的企业操作不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场地租赁管理混乱等问题教训,重点排查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除尘方式、控爆措施不规范等问题。要督促企业强化预案管理,加大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把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关,强化作业监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临时用工)安全常识、应急常识及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避险能力,有效应对员工“节后综合症”。
(八)森林防火。春节期间,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行为增加,森林火险形势严峻。要加大森林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落实“十不准”“六不烧”要求,组织基层力量在“山口、路口、村口”分兵把守,严格检查,加强警示宣传,严防火种上山入林,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及时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安全。
(九)城市运行。大风大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给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带来风险隐患,危旧房屋、临时构筑物、轻质结构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学校体育馆、车棚等场所及设施因积雪易引发垮塌事故;冬季烧煤烧碳取暖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要加大城市体检力度,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巡查维护,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危旧房、玻璃幕墙、楼房外墙附着物等隐患排查、检修加固,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要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社会资源及宣传阵地,深入开展防一氧化碳中毒科普宣教活动,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