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汉中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对镇巴县2024年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延伸检查了镇巴县煤矿复工复建情况。 在镇巴县政府,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政府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开展等情况。检查组要求,要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定期到包保联系煤矿开展指导检查。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煤矿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安全监督管理,将明查暗访、线上巡查、驻矿安监员盯守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手段,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以建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煤矿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推动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在镇巴县煤矿,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要求,要严格按照《煤矿复工复建验收管理办法》及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细化复工复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配齐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强“五职矿长”、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矿井改造提升,实施综采项目建设,同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要坚持对煤矿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风险管控台账,逐项落实重大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措施,重点做好水害、顶板、机电运输等方面的灾害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煤矿事故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