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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汉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9-10-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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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汉政办字〔20166 号),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省驻汉和市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 

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含应急救援中心)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安委办)、矿山监管科、危化品监管科、职业卫生监管科、应急救援科;原直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副县级参公单位,独立核算;原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及直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2019年已划转至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十个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安监队伍能力水平得到提升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了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风险点、重大危险源基础档案,分类、分级明确监管责任和控制措施,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二是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市、县、镇、企“四级”精准明晰的隐患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实行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定期通报、逾期扣分、提前加分、验收销号、抽检复核、督办督查,实现了隐患整改定期跟进、全程督办、如期销号,提高了隐患管和治效率。三是狠抓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三项攻坚”、“集中执法”行动,狠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隐患667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94起,罚款526.869万元,停产停业整顿98家,暂扣和吊销证照237个,取缔企业5家。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16起,罚款298万元。煤矿方面,排查各类隐患232项,下达执法文件10份,形成专家报告10份,行政处罚171万元。危险化学品方面,下发检查执法文书329份,治理安全隐患230处,关闭取缔非法经营点6家,罚款22.45万元。建筑施工方面,检查企业836家(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8项,停产停业整顿4家,罚款30.35万元。非煤矿山方面,排查隐患76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起,罚款8万元;关闭矿山38座,整合矿山19座;聘请专家对7座尾矿库进行了专家“会诊”,筹措资金741万元,完成了浆砌石排洪系统尾矿库隐患整治。烟花爆竹方面,打击非法违法行为41起,收缴非法违法烟花爆竹1200件,行政处罚2万元,关闭取缔零售户222户。消防方面,组织开展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夏季专项督查检查,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积极推进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贸8个行业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专项整治,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五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管理指挥体系、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应急抢险队伍体系、应急专家库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成功应对“424”、“624”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圆满举办陕西•汉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对全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同时,采取市中心环岛文化公园、安全生产文化一条街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大安全观下的汉中发展思考》专题报告,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2018年,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4起、死亡34人,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66%27.65%。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4人,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汉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含应急救援中心) 

2 

原汉中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理察支队 

3 

原汉中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底,本部门总编制数40, 退休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21,事业编制17 ,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编人数 39人,其中行政编21,事业编制16 ,工勤编制2,退休人员6人。编制内实有人数情况如下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情况: 2018年度,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800.44万元,比上年增加151.17万元增长23.28%,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依据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我局增加了用于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事故应急救援及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预算120万元。 

2)本年度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部门预算总支出738.59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61.76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形成了大量的办公、交通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支出96.8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增加52.16万元,同比增长26.29%。本年度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为800.44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7万元,增长23.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76万元,增加136.22万,增长21.3%。其他收入24.68万,增加14.96万,增长153.9%。本年度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部门决算总收入构成如下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为738.59万元,较上年增加161.76万元,增长28.0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32.19万元,较上年增加155.91万元,增长27.05%其他支出6.4万元,较上年增加5.84万元,增长1042.8%部门决算总支出构成如下图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度,我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775.76万元,比上年增加136.22万元,增长2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依据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我局增加了用于县(区)乡镇队伍建设支出、事故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128.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721.59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54.74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安全生网格化、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形成了大量的办公、交通等费用,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6.87万元,同比增加53.33%,项目支出增加52.16万元,增长299.94%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局财政预算总支出721.59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行政运行2150601支出422.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办公、印刷、差旅费和交通等费用支出,同比增加3.02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和扶贫公益、临聘人员增加引起了人员支出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602)支出31.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办公、日常监管等设备购置、维修等支出,同比增加100%。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等增加了支出。 

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2150605)专项支出131.9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监管日常办公、印刷、差旅费和交通等费用支出,同比增加66.98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安全专家会诊费、本年新增“三项行动”等,费用有所增加。 

4)应急救援(2150606)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较大安全事故、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所支出的办公、交通、差旅、劳务等费用,同比增加100%。主要是该支出本年度作为新增科目单列所致。 

5)其他安全监管监察(2150699)支出113.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扶贫等费用,同比增加30.9万元,增长37.36%。主要是2017年度安全生网格化、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形成了办公、交通等费用的增加。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局财政预算基本支出652.04万元,同比增加102.58万元,增长18.67%。主要用于日常经费、专项工作支出的人员、办公、差旅、交通等费用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373.55万元,同比增加5.71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和扶贫公益、临聘人员增加引起了人员支出的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278.5万元,同比增加96.87万元,增长53.33%。主要是2018年度安全生网格化、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形成了办公、交通等费用的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21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6.77万元,增加124.7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国家安监总局部署“三项攻坚”行动,中省市组织大量阶段检查和反馈汇报,引起车辆、接待等费用大幅度增加。2018年度本部门未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按排公车购置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42万元,下降15.21 %,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本年度“三项攻坚”行动用车频繁、公务接待集中等特点,加强管理,严格用车和接待管理,节约了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 0人次,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均无预算安排;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均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支出, 2018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为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5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万元,增长113.53 %。较年初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8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市安监局移交公车平台的3辆车在未移交前产生了维修和保险等费用,本年11月份移交应急救援车1辆,全年均在正常使用,加之本年度“三项攻坚”行动用车频繁,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14批次、568人次,共计7.96万元,较上年增加4.95万元,增长164.45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国家安监总局部署“三项攻坚”行动,中省市组织大量阶段检查和反馈汇报,接待等费用大幅度增加。较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38.5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节省了开支。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7.83万元,与上年比增加64.55万元,增长486.0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组织市级部门和县区、乡镇安监干部进行了安全发展改革意见培训支出37万元,直属培训中心正常培训支出增加21.2万元,参加中省培训支出5.4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43万元,与上年比增加6.23万元,上升519.17%,上升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了三次隐患治理专项会议,另外2018年度国家安监总局部署“三项攻坚”行动,中省市组织大量阶段检查和反馈汇报、座谈等会议较多,支出上升幅度较大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7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预算绩效整体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计划内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29万元,比上年增加96.91万元,增长65.3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三项攻坚”、“集中执法”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形成了大量的办公、交通、宣传、会议、培训等费用,使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无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和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占用固定资产总额211万元,本部门共有执法用车1辆,原价35.3万元,本年度未购置车辆;本部门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当年也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019920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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