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参与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开展应急处置。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持续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督促各县(区)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确保重大危险源企业设施设备完好,防范化解生产安全造成环境污染事件。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特别是高速公路危化品事故的物资配备、救援队伍的建设。
4.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企业建设,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预警系统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大线上巡查抽查频次,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情况。
二、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2.按照“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政府督落实”的工作方式,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家会诊。
3.实施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
三、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等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
1、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做好值守备勤,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2、持续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救援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
3.组织各县(区)、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预案修编演练,指及时向强降雨县(区)发布暴雨预警指令,组织涉险人员撤离避险。
4.常态化组织开展度汛隐患排查整治,提高群众防汛保安意识,筑牢防汛减灾防线。
5.做好震情监测预报预警、震情趋势判定、震情报送及地震灾害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发布,综合研判地震灾害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6.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综合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做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牵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各部门、各层级、各区域的主体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月会商、周研判、日预报机制,及时组织开展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并针对性落实措施响应。
2.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六进活动,提升知晓率。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重点措施,严格执行五个禁止规定。指导开展好森林防灭火演练。
3.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火警信息两小时核查反馈及信息报告制度。
4.细化安排防火期督导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镇办、林场、管护站等基层一线,找问题、除隐患,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
五、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1.严格执行地方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市级领导联系县(区)尾矿库安全度汛制度,夯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2.坚持“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积极争取资金,对全市尾矿库开展“一库一策”综合治理,减少尾矿库存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严把准入关口,禁止审批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禁止审批在嘉陵江、汉江等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水源地范围内建设尾矿库;禁止审批在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新建尾矿库。
4.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尾矿库安全。
六、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1.强化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
2.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明确责任、明晰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隐患都闭环整改到位。
3.严把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关口。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督促各县(区)从严审批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
5.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