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鼓励发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识别强化风险防范处置的通知 各县自然资源局,汉台、南郑分局: 9月以来,我市经历多轮连续强降雨过程,部分地方累积雨量大,强降雨落区高度重叠,反复降雨导致岩土体含水饱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据气象部门通报,降水异常偏多、秋淋综合强度“强”,南郑、城固、洋县、镇巴、佛坪等地雨量较常年同期相比偏多2倍以上,后续仍有降水过程,极易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要鼓励发动基层群众积极排查识别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有效防范处置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风险意识,主动识灾避险 1.坚持群专结合。对各级防灾责任人进行全面核实,及时调整、更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进一步健全以镇、村、监测员为主的监测网络体系。全面落实平战结合技术支撑队伍驻守制度,确保人员、车辆、装备驻守到位,充分发挥专业队伍防灾优势,指导镇村做好巡查监测工作。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全面提高群众识灾辨灾能力,鼓励发动基层群众参与防灾减灾积极性,主动识灾报灾,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意识。 2.提早发现隐患。结合县情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鼓励群众提供地质灾害隐患险情线索,鼓励群众及时发现建筑物开裂或倾斜、坡体或地面出现裂缝、坡体树木歪斜,流水颜色变浑浊、突然断流或流量增大、危岩体出现裂缝、地面异响、斜坡出现溜土或小石块掉落、坡体局部滑坡、垮塌等地质灾害灾险情前兆后,及时向监测人、巡查员、村组干部、镇政府(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帮助尽可能找出有成灾风险的隐患,提前规避灾害风险。 二、畅通信息渠道,迅速响应核查 3.整合信息渠道。采取公示牌、公示栏等方式,对监测人、巡查员、基层自然资源所、县区地质灾害值班电话进行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整合各级值班电话、短信、微信等已有联系群众方式,明确报送渠道、接报单位和接报人。落实专人动态关注群众通过网络、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的隐患险情信息,畅通群众报告隐患险情线索渠道。 4.强化信息共享。各级自然资源、应急、交通、水利、气象等防灾减灾部门掌握的各类灾险情信息,要第一时间通报,对各类疑似隐患险情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协同防灾合力。 5.及时核查线索。在收到群众提供的隐患险情线索后,镇村要第一时间进行初步分析研判,确定信息真实性、可靠性。根据群众反映的坡体出现裂缝、房屋开裂、滚石落石等有效信息,迅速落实监测人、巡查员或村组干部实地核查,落实防范措施。 6.做好应急调查。针对核实确定存在风险或风险研判不清等情形,要及时组织专业驻守支撑队伍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复核,评估隐患稳定性、演化趋势及成灾风险,划定危险区范围,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建议。必要时,可委派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应急调查工作予以指导。 三、分类有效处置,及时消除隐患 7.落实监管责任。对核查确认为隐患点的要指导属地或行业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全力消除隐患威胁。纳入群防群测监测体系的,要编制“两卡一预案”,明确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和安置场所。威胁景区、道路、重点水利、电力、通信工程、工矿企业等的隐患,要书面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落实防灾措施。 8.开展综合治理。对险情紧迫的要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治理措施,采取排危除险、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措施确保安全。对变形加剧的隐患,要提级监测、强化巡查、果断避让,根据轻重缓急落实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措施。 9.做好核实反馈。建立健全“信息上报-现场核查-落实措施-反馈结果”全链条闭环机制,对搜集到的各类灾险情核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反馈线索处置情况,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确保核查全过程高效、透明、闭环,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质疑和惊慌。同时,要建立群众提供隐患险情线索和响应处置工作台账,做好全过程记录,确保灾险情处置可追溯。 四、积极宣传激励,营造良好氛围 10.提升识灾防灾能力。通过召开院坝会、播放微电影、逢场赶集发放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识别隐患风险、判识险情征兆、提供隐患险情线索、快速避险转移等知识技能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教会监测人、巡查员和受威胁群众识别灾害前兆,掌握撤离人员、设置警戒线、人工加密巡查监测、应急排险等常用应急处置措施,突发灾险情时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降低灾害损失。 11.制订激励奖励措施。要坚持重在鼓励引导,对提供隐患线索并核查确认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第一人、发现险情征兆后劝阻或组织紧急避让并成功避免人员伤亡的干部群众,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规定》给予奖励,县区也要结合实际给予通报表扬或适当奖励。加强正面案例宣传报道,突出群众首报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良好氛围。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