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固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应急无人机管理制度》,从无人机日常使用管理、申请审批、操作使用、管制空域申请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应急无人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无人机安全、高效、合规运行,
一是成立了由4名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为骨干的无人机飞行队伍,落实了应急无人机管理股室和驾驶员责任。
二是建立了管理制度,明确了应急无人机主要用于灾情勘察、森林防火、地灾防汛、应急救援、矿山检查、执法监管、应急宣传等工作场景,规定了无人机使用需落实申请和审批手续,要求严格遵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开展作业飞行活动。
三是规范了无人机操作和使用,要求无人机驾驶员需要爱护设备,在进行无人机飞行活动时,对飞行区域周边飞行环境如人员活动、飞行禁区、能见度、气温、场压、风切变等情况进行实时掌握,确保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无人机操作人员的实战能力培养,着力提升无人机救援队伍能力水平,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