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全力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各学校、培训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区政府要成立检查组,开展全覆盖大检查,强力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成立市级联合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制,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