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市应急管理局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2024-11-19 16:54
来源: 政工科 访问量:
打印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及个人,市应急管理局获得“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荣誉。“八五”普法启动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高效能执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我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链条”夯实普法工作责任。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局党委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持续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有效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要求,在全局形成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普法工作格局。按照局党委研究部署,我局迅速制定印发“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宣传工作的重点任务、宣传方式、工作要求等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机关、局属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普法举措等事项作出具体安排,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年度有安排、年终有成效。

二、系统深化举措,“多维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以系统培训强化学法示范带动作用,先后组织多期培训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人员涵盖市政府领导、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县企业代表等群体,助力领导干部、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强化法治精神。二是坚持以定期学习巩固提升干部法治思维,通过周、月例会和“应急大讲堂”等方式,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业务学习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辅助作用,在法律咨询中传授实务知识,规范组织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有效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素能。三是坚持以学用结合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在“四下基层”活动中,将普法宣传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在执法工作中同步普法,推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人心,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报送评选工作,进一步以案释法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灵活性。

三、全面融入普法,“广联动”夯实法治宣传成效。在重大行政事项方面,除依法不能公开事项外,及时按程序向社会或特定对象予以公开,广泛宣传法治政策。在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领域,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培训、考试大纲,作为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以培训考试助推企业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法守法。在特色宣教活动方面,以法治宣传和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持续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第一课”活动,打造“五长话安全”“小周老师讲安全”等特色品牌,深入基层2800余家单位开展宣讲,发放资料5万余份,发送信息10万余条,受众达10万余人;在主题宣传工作中,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宣教作用,近距离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494场,参与群众达36万人次,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2017场,参与68万余人次;在常态化宣传方面,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法治建设”“政策法规解读”专栏,积极发布法制宣传视频、党内法规和相关法条解读信息,与汉中传媒集团合作,围绕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融“报、网、端、屏”于一体的法治宣传体系,有效扩大法治文化受众面和影响力。


主办单位: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16-2626739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陕公网安备61070202000446号
网站标识码:6107000025
单位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