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是矿山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推动全市矿山企业安全、有序、平稳复工复产,市应急管理局严把复工复产关口,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确保全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紧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风险点。针对复工复产期间存在且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风险隐患,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六个一”刚性要求,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各系统、各环节、各灾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全覆盖隐患排查,强化复工复产前人员安排培训和各系统、设备调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符合复工复产条件。
严格验收标准程序,严把复产验收关。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应急管理厅矿山节后复工复产硬性要求,对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1个月的矿山,由企业负责组织验收。对停工停产超过1个月的矿山,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的矿山,由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复工复产。对存在机构不健全、岗前未培训、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隐患排查未开展、生产系统运行不正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问题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加强检查指导帮扶,确保有序安全复工。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入县区、企业一线为计划复工复产矿山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企业按照程序标准有序组织复工,确保关键人员到位、安全培训到位、风险隐患治理到位、设备设施维护到位和技术措施到位。
同时,结合执法计划,加强复产复工执法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防无序复产、带病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