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1年汉中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04-21 11:55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矿业科 访问量:
打印

2021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中省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减少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条件,努力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新阶段再上新台阶。

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继续落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广凤凰建材有限公司本质安全管理经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决定》。全面推广凤凰建材公司“一切事故可防可控”和“企业零事故、员工零伤害”的安全理念,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完成本质安全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员工个人利益与安全生产事故深度捆绑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全环节防错纠错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考核问责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考核问责机制,建立企业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夯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岗位责任制考核问责机制。

三、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动双重预防机制落地生根,促进已经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不断改进完善,所有持证运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督促企业设置安全风险告知栏,制作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所有员工必须清楚企业的重大风险,必须准确描述自己的岗位风险。

四、加强危险环节管控

继续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强化准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各项措施,强制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工艺、技术、装备。督促企业明确危险作业类别、种类,建设危险作业审批体系,全面实施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健全危险作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

五、严格安全行政许可审批

严格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监督,严禁无资质、挂靠资质或专业人员不足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参与本部门发证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不低于项目总数的50%。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安全许可。

六、突出事故企业监管

在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严格行政处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责成事故企业成立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制定《特别规定》,并作为本企业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对事故企业实施特别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从严审查行政许可,严格标准化管理,限制评先评优。

七、推广先进技术装备

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审查充填采矿法论证情况,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从严审批新建尾矿库,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筑坝。推动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完成持证在用尾矿库主要运行参数在线监测数据接入部省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八、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金属非金属矿山方面:对全市单班下井人数30人以上、采空区上面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地下矿山进行安全风险现场核查,制定“一矿一策”的源头治理顶层设计方案,监督企业实施整改设计和工程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存量隐患。

尾矿库方面:开展秦岭保护区和嘉陵江流域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治理,督促企业和县区政府根据尾矿库“一库一策”报告开展整改设计和工程治理,确保安全度汛;完成嘉陵江流域28座尾矿库关闭销号和整改提升,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减少尾矿库存量。

九、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其中,关闭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关闭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

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执法

认真抓好国务院安委办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生产和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重点严打严查不守规矩、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稳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认真贯彻落实《汉中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汉中市尾矿库回采及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在尾矿产生和堆存集中的县区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版权所有:Copyrght©2008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联系电话:0916-2626739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