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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6-08-05 14:35
来源: 市防汛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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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强降雨过程已结束,境内主要河流均已降至警戒流量(水位)以下,根据《汉中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8月5日12时解除市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持续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做好监测预警;要抓住晴天窗口期,以防范地质灾害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全域掌握风险底数,实施动态管控,对新增风险第一时间排查上报处置,完善闭环管控机制,坚决把各类隐患遏制在苗头阶段,及时恢复抗洪能力;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滞后性、隐蔽性等特点,预留足够观察期,确保转移群众安全后再有序返家。


汉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5日12时

主办单位: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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