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zyjglj000/2023-000878 |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10:48 |
来 源: | 执法支队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
内容概述: |
【标题】
汉中市汉台区应急管理局对汉中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4日,汉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汉中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商贸公司在位于汉台区的陕西某机械租赁公司院内露天存放了3个大型油罐、5个白色塑料桶和3个一立方的桶子。经查,3个大型油罐底部有少量液体,经取样分析大部分是水。5个200L的白色塑料桶,其中一个桶内装有浅黄色液体(约 20L),该浅黄色液体为醇基燃料,属危险化学品。3个一立方的桶子均装有清洗大型油罐后留下的危险废物(约 3 吨)。以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均露天存放,没有相应安全措施,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以上问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属性 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设专人管理,并严格落实相应的制度管理和应急措施。然而,仍有一些企业安全意识薄弱,不顾自身及周边人的生命安全,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本案中该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违反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违法存放危险化学品, 因而受到处罚。该处罚行为,凸显应急管理部门铁腕治理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举全民之合力共同营造、守护安全平稳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