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要求,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的权利,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行使职能和与公众相关的必要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的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
1.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调整变动情况;
2.应主动公开的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工作规划和要点、通知公告等其他规范性行政公文;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动态和监督检查情况;
4.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
5.市应急管理局部门综合预算、决算情况;
6.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市应急管理局干部任免的相关信息;
8.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会议信息;
9.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以上应主动公开的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形式
1.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http://ajj.hanzhong.gov.cn/)。
2.汉中应急管理(微信号:Hzsyjglj)互联网新媒体。
3.线下查阅。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接待来访时间:法定工作,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0916-2626739。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依申请公开的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
主要指通过申请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非涉密政府信息。申请人可根据《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
1.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市政府网站或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ajj.hanzhong.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按照系统提示,通过依申请公开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形式向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邮 编:723000
收信人: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6-2626739 2109033(传真)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1)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的市应急管理局信息,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受理、分办。
联系电话:0916-2626739 2109033(传真)
电子邮箱: hzyj0916@163.com
(2)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3)申请的办理
收到申请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将要件不完备、提要不明确的申请退还申请人进行完备或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已经公开范围的,市应急管理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即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
二、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投诉。
投诉电话:0916-2626739 210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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