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zyjglj000/2023-001083 | 发布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4:27 |
来 源: | 执法支队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
内容概述: |
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汉中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了汉中某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4日,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汉中某工贸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法人员立即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处罚结果】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对企业作出罚款5万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2万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本案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通过对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处罚,全面推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